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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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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日本女星被出轨了都不离婚?

 


有恨意但不离婚的妻子们
最近,日本女星佐佐木希在Ins上宣布自己怀上了第二个宝宝。
然而对于这则消息,群众们却鲜有祝福之声。
大家好像都不太能理解,像佐佐木希这样的大美女,为什么要死守着滥交成性的渡部建,如今还要再生第二个孩子。

 


(佐佐木希ins下的负面评论,图源:微博)
佐佐木希的婚姻从2017年开始至今,曾在出轨风波多次后传出过要离婚的消息,但佐佐木本人对于这段婚姻的态度,似乎比那些传闻里都要积极很多,这也使得不少人猜测她是不是因为一些现实因素才一再妥协的。

 


(左右滑动查看)
尽管佐佐木希的真实想法并不是外人三言两语就能猜透的,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 离婚在日本确实不是那么随心所欲的事情。即便是佐佐木这样的名人,也没法像国内女星那样一句“爱得起 放得下”,就轻松断、舍、离。
日本离婚难在哪?
在日本,绝大部分的离婚手续都是从递交离婚申请开始的。
离婚时如果一切事项都商量好了,那就通过协议离婚以最快的速度一别两宽。
如果双方存在分歧争执不下,那就需要上家庭裁判所调停离婚或审判离婚,甚至要上更高等的法院对质等待裁判离婚。
和其他国家一样,财产分割是日本人离婚时最容易出现的分歧点。
长久以来,坊间一直有这样的传言:在日本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婚姻破裂,过错方就得净身出户?尤其是2019年北野武离婚时,他将高达200亿日元的财产尽数给了前妻,这一做法似乎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然而,北野武老爷子的情况还是很少数的,一般情况下,女方不太可能在离婚时得到这么多的财产。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情况下,其在离婚时得到财产是由财产分与、年金、养育费、慰谢料这四部分组成的。
财产分与指的是共同财产分割,这里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后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分割的比例主要看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贡献度。
假如双方婚后都在工作,而且收入相当,一般就会平分,如果是女方在做家庭主妇这样一方无业的情况,女方能得到的财产比例原则上不会超过50%,大部分的情况是在20-50%之间,而且能达到50%的情况都是女方有一起出资购入不动产或者女方在离婚时年事已高的特殊情况。
年金是指养老金,也就是先缴纳保险到一定年龄后可以领取的钱,这笔钱一般有两种分割方式,合意分割和3号分割。合意分割就是双方协商后分割,一般用于双方都有职业和年金的情况,而3号分割主要适用于女方是家庭主妇的情况,离婚时年金是会平分的。

 


(图源:日本法务省官网)
养育费指的是抚养费,但是这笔钱是给子女的抚养费而非给妻子的抚养费,所以要看离婚时子女的年龄、人数,然后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水平、职业来定,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前是必须要支付的,要是孩子在成年后存在特殊情况,父母也会被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

 


(日本的抚养费计算有一套非常详尽的表格)
慰谢料指的是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只有当一方为过错方时才会要求支付的,像一方出轨、家暴、恶意遗弃等,都需要支付给另一方一笔赔偿金,但要是是和平离婚的话,基本就不存在这个名义的款项了。
这笔赔偿金一般都是在离婚时一次性付掉的,具体数额要双方协商,一般家庭的话大概在300万日元左右,最高也很难超过500万日元。

 


(之前福原爱离婚时,就有日媒表示如果福原爱出轨是真,江宏杰可以以她的不贞行为作为离婚理由来索赔慰谢料)
这些林林总总的财产加起来可多可少,但是不管怎么据理力争,光凭男方出轨就想让他净身出户,难度是非常大的,要是女方还是没有工作的全职主妇,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北野武的案例真的只是个例,毕竟像他这样在古稀之年仍然愿意一掷千金换自由的人本就是少之又少的。
离不离婚,都是一地鸡毛?
如果说财产分割的繁琐磨人是不少国家的离婚通病,那么接下来谈到的这些问题就是极具日本特色的离婚痛点了。
去年的日剧《大豆田永久子与三名前夫》里描绘过这样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场面,女主角大豆田永久子在亲戚的婚礼上偶遇了三位旧识,结果三人分别称呼她为田中太太、佐藤太太和中村太太,对此,大豆田没有一一解释,只是略带尴尬地应和、寒暄着。

 


虽说婚后改姓并非日本独有,但日本却把这一点写到了法律中强制要求每一对夫妻执行,而日本男性素来有改妻姓就是入赘的想法,所以大多情况下都是女性在婚后改姓,这就使得很多女性在离婚后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窘境。

 


(2017年的日本人口动态调查显示改夫姓的比例高达96%,图源:nippon.com)
像剧中这样的名场面倒是不常见,但日常生活中会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女职员在离婚后改回旧姓,结果客户以为她是刚刚新婚改了姓,上来就说恭喜恭喜,这种时候解释起来反倒让双方都尴尬,只能露出不失礼貌的微笑了。
如果说改姓规定对离婚人士带来的,还只是若隐若现的不友好,那么这条直到今年才废止的法律,就是明目张胆地不平等对待离婚女性了。
日本民法中有一条法律规定了,女性在离婚100天内不能再婚,同时如果女子在离婚300天内生下了孩子,即使此时她已经再婚了,原则上都会先将前夫认定为这个孩子的父亲。

 


(日本民法是这样规定的:1、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怀孕的孩子,都可以推定为是丈夫的孩子。在此基础上,夫妻登记结婚后200天以后出生的孩子,或者夫妻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孩子,也都可以推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2、如果女性离婚后马上再婚,那么前夫和现任丈夫的推定会有100天重合,因此另有条文规定“女性离婚100天内不可再婚”。)
之所以有这样一条法律,是因为日本明治时代有“嫡出推定”的制度来确保一个孩子出生后能尽快明确父子关系,而这样的制度延续到现代后,就变成了一条为了能明确孩子登记在哪个户籍之下从而限制女性在离婚百日内不得再婚的法律条文。
明明现如今靠着发达的医学鉴定,就可以分分钟搞清楚亲子关系和户籍登记的简单事,硬是被弄成了剥夺离婚女性权利的“金科玉律”,而且一直沿用了100多年才在今年10月正式废止。

 


这期间,有不少女性因为不想离婚后生下的孩子还被登记在人渣前夫的户籍下,而选择不给孩子做出生登记,导致孩子成了黑户,根据法务省的统计,截至2022年8月,793名无户籍人员中,有563人(71%)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除了这种被法律苛求的问题以外,那些被法律保护的方面,也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就拿子女的抚养费来说,日本贫困女性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单亲母亲,这是因为在离婚后,总有男方会少支付、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只能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重任,再加上单亲母亲要找到高薪的工作绝非易事,久而久之就造成了贫困。

 


(厚生省2016年的调查显示一次都没有收到过抚养费的单亲妈妈家庭比例达56%)
为了制约父母任一方不支付抚养孩子的费用,日本政府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不支付就冻结个人资产、直接从工资卡里扣等等,但是收效怎么样还真的不好说,毕竟就算给了,也可能只给几百块钱...

 


而另一方面,男方也会面临被高额抚养费压迫到窒息的问题,男方如果因为各种情况而收入锐减甚至失业,离婚时协商好的抚养费并不会随之下降,付不出抚养费就要上法庭,更重要的是,孩子收不到你的这笔抚养费,可能连吃饭、上学都会成为问题,所以有责任心的父亲就会为了这笔钱开始打好几份零工甚至借贷,久而久之身心疲惫。
还有抚养权的问题,日本法务省对于親権者(抚养权获得者)并没有优先男方还是女方的说法,谁能获得抚养权要离婚时双方从孩子的监护、教育以及资产状况等多方面考虑来决定,协商不了就要由家庭裁判所来调解或者裁判了。

 


(日本法务省官网关于親権者的内容)
然而日本大多数的离婚诉讼,都是女方获得抚养权,除非女方有虐待、恶意遗弃等情况出现,否则男方想要争到抚养权非常困难。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也会成为一个问题,关于这一点就有两种对立的情况了,一种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想探望,但是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愿意让TA见孩子,另一种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孩子,要求TA来看看孩子都不愿意来。
好在这方面日本政府做得还是蛮细心的,很多地方政府会定期组织让分居父母和孩子见面的活动,以最大程度保护孩子不会因父母离婚受到伤害。

 


情感破裂,婚姻失败本就已经够消磨人的了,财产划分、抚养权争夺、赡养费支付、探视子女等让人心累不已的问题再一一出现,难免会让人觉得离婚前一地鸡毛,离婚时一地鸡毛,离婚后怎么还是还是一地鸡毛呀。
到了退休年龄就离婚
过去十几年,日本社会出现了一种叫做“熟年离婚”、“定年离婚”的现象,指的是一对夫妻结婚几十年一直“相安无事”,但是等孩子长大成人、丈夫到了退休年龄后,妻子却毅然决然地提出了离婚。

 


(2005年朝日电视台就制作了一部名为《熟年离婚》的电视剧来讨论这种现象)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绝对不是单一的,最浅层也最实际的原因就是年金分割。
前文已经提到过,夫妻二人离婚,身为全职主妇的妻子是能平分年金的,但是年金分割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挺复杂的,这其中不仅涉及国民年金、厚生年金等不同的年金类型,而且在丈夫退休前,双方分割的并不是实际的钱而是缴纳年金的保险额度。
所以,妻子会等到丈夫退休后确确实实拿到了这笔钱,才会提出离婚,也算让离婚后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了。

 


但是,让妻子们下定决心在晚年离婚的主要原因,更多的并不是因为要平分年金,而是丈夫在退休后的种种表现。
丈夫退休前也就早晚几个小时在家,但是退休后却整天整天地待在家里,夫妻矛盾难免会增加,
最重要的是,享受惯了的丈夫即使退休了,还是要妻子周到地照顾好自己的一切、承担所有的家务,
但是妻子却觉得,以前你说工作辛苦、身体劳累要我端茶倒水也就算了,现在退休了每天就是在家喝茶看报,却要求一日三餐都吃精心准备的饭菜,家务则一点也不分担,甚至还把人从午睡中吵醒叫起来准备茶点,这日子不过也罢了。

 


(日剧《离婚的二人》)
正因如此,退休后的10年,成了熟年离婚的高发期。
而熟年离婚最深层的原因,是这些过往三十几年都操持着家中大大小小一切的女性,决定在人生的黄昏阶段解放自己,去做真正想做的事情,而不再只是当一个好太太、好妈妈。
日剧《离婚活动》中男主母亲薰的故事线和此前颇有话题度的苏阿姨有点儿相似,她在儿子结婚后马上就和丈夫提出了离婚,丈夫一开始对此不以为意,直到薰留下离婚申请书后离家不知去向,他才意识到妻子是认真想要离婚。
之后儿子在温泉旅馆见到了在那里工作的母亲,薰袒露了自己想要离婚的理由。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当妻子、当母亲,而往后的人生,我想要做自己了。”
有恨意但不离婚的妻子们
现如今,离婚在日本已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了,虽说日本的离婚率较50年前有显著升高,但是离婚却始终被日本社会认为是偏负面的事情,包容度并没有跟着显著升高。
可是,没离婚并不代表着这就是好事情,有时一直隐忍着不离婚,可能会招致更悲惨的结局。
以婚姻为思考点的现实题材书籍《有恨意但不离婚的妻子们》的日文原名叫《夫に死んでほしい妻たち》,想要丈夫去死的妻子们,本书在前言中就这样写道:
(我)目睹了一直轻声细语说着“我丈夫”“我老公”的采访对象,一旦打开心扉、畅所欲言后,会突然在某一个瞬间,怒气冲冲地称自己的丈夫为“那混蛋”。并且,虽然程度不同,但受访者无一例外地有过希望丈夫“去死”的念头。至此,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度值得关注的问题。
作者小林美希在采访了15位女性后发现,导致她们产生恨意的原因有很多:谁该改姓发生了争执、结婚离职断送职业生涯、孕期丈夫仍然买醉、丧偶式育儿、对家务理所当然地不闻不问、与公婆同住矛盾愈演愈烈等等,而这些原因都是在夫妇相处过程中,丈夫不曾在意或者刻意忽视的。
妻子们产生恨意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恨意日积月累后就有可能转变成了杀意,日本的弑夫案中,就有相当一部分女性是因为长期以来交织的不满爆发了,最后暴力殴打丈夫甚至杀死了丈夫。
都能下定决心杀人了,为什么不能下定决心离婚呢?
原因也有很多:丈夫威胁妻子敢离婚就祸及家人、担心脱离社会太久离婚找不到工作维持生计、害怕单亲妈妈的贫困深渊、不想孩子因为单亲家庭被人歧视...各种因素让她们觉得,离婚不是解脱,丈夫死了那才真的是一了百了了。
镜像一下,一些杀妻案的嫌疑人其实也有着类似的心理,不想因为离婚被分割掉财产、恼怒于妻子不愿意干脆地离婚、受到了妻子娘家的荫庇而无法离婚...
不得不说在这些时候,能够痛痛快快地离婚反而成了幸运的事情。

 


2021年,日本的离婚件数为18.4万件,离婚率为1.50(总务省数据,按照千人人口比例计算),横向对比来看,日本的离婚率在全球并不算糟糕。
这一方面是因为结婚率连年走低,的确没有那么多婚可离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日本社会对于离婚不那么友好的大环境以及日本人相对保守的婚姻态度让人对离婚望而却步。
只是不知道这当中,又有多少人是有恨意却不离婚的怨侣。
参考资料:
1、日本法务省, 離婚を考えている方へ~離婚をするときに考えておくべきこと~
2、介绍日本,【日本法律】离婚真的一张纸就行?!
3、知乎,追求梦想的自由人,辟谣贴:日本婚姻法の离婚部分财产分割
4、深圳市法学会,日本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审理制度
5、霓虹大爷,日本将取消女性离婚100天内不可再婚的规定!百年法律终于改了!
6、小林美希,有恨意但不离婚的妻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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